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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人民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3 作者:宣传科 来源:鹿邑县人民医院 字号调整:|| 阅读次数:126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以更好地服务患者,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自2025年3月31日起,将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对既往存量门诊预交金开展清退工作。

一、取消门诊预交金

1、患者就诊前,无需提前预存门诊预交金。诊疗结束后,患者可根据医嘱通过手机、自助机等方式线上缴费。为节省您的就诊时间,建议您关注“鹿邑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鹿邑县人民医院”支付宝生活号进行手机端缴费,确有不便的,可至人工窗口办理缴费业务。

2、对于门诊手术、急诊留观以及老年人等特殊情况下确有预交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有必要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预存预交金。诊疗结束后,请及时办理预交金退费手续。

二、存量门诊预交金清退

对既往在门急诊就诊且存入门诊预交金的患者,现全面开展门诊预交金清退工作。

1、人工窗口退费

本人办理:需携带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医保卡、医卡通(临时卡)办理退费手续。

以下五种不属于预交金: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2.按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按照《通知》要求,对急诊、门诊手术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前提下可灵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