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3日上午8时许,任玉珍为因病在鹿邑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八楼住院的父亲任东旭喂早餐时,由于食物进入任东旭的气管,任东旭经医务工作人员张立等人抢救无效死亡。任玉珍遂召集亲属数十人冲进鹿邑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八楼护士站和医生办公室,打砸室内物品、摔坏、撕毁医生值班室的电脑、茶杯、窗帘,并围攻、殴打医务工作人员张立、王亚红、刘艳君等人,堵着医生值班室门口不让医生、护士进行医务活动。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威胁我院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等非法行为,对我院在社会上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经鹿邑县人民法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任玉珍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卫生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广大医务工作者一定有一个安宁、祥和的医疗工作环境,坚决杜绝此次事件的再次发生,打击一切医闹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全县120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